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民航饮食行业(含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5:09:17  浏览:804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民航饮食行业(含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民航局


民航饮食行业(含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1986年10月21日,民航局

一、食品卫生
(一)采购运输:
1.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易腐食品用冷藏(柜)存放;运输中要生熟分开,防尘防蝇,不准无关人员搭车,有条件的单位应有食品专用车。
2.采购的食品中,无腐败、霉变、有异味、生虫、污秽不洁或《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禁售食品。
3.装卸食品时要讲究卫生,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不准无关人员参与装卸,不要在非食品库内堆放食品。
4.禁止购买未经兽医检验和没有验讫印章的肉品以及病死畜禽等。
(二)储藏、保管:
1.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食品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库内无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
2.储藏的食品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易腐食品要冷藏、禽蛋入库前要清拣倒箱,有条件的单位做到主、副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分库存放。
3.库房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无蝇、无鼠、无蟑螂;冷库达到应有的温度(-15℃以下),做到定期清扫、消毒、除霜、除臭、无血水、无冰渣。
4.盛放酱油、醋、麻酱、油、糖、碱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加盖物见本色,缸外无油污,缸内无虫蛆。标志明显。
5.库房内无私人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三)加工制做(主、副食、冷饮):
1.加工用的刀、墩、案板、合面机、绞肉机、洗菜池、盆、盘、屉等用具容器,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定期消毒。做到无锈、无霉、无污物、无异味。菜筐、洗菜池无泥垢、无残渣,并做到荤素、生熟分开加工。
2.不加工变质、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食品、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时使用,应放在冷库(或冰箱)内保存。
3.鸡、鸭、鱼、肉、头蹄、下水等食品做到随进随加工、掏净、剔净并及时冷藏,绞肉要洗去血块,不带毛、不带淋巴、不带皮。
4.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无虫、无杂物、无泥沙,并做到先洗后切,备用蔬菜码放整齐。废弃物,如菜根、皮、叶、内脏等要放在专用容器内及时处理,不积压、不暴露。
5.不买、不做、不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剩饭菜、腌咸菜和买来熟食品,必须经加热等处理后再吃(出售)。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禁止销售吃剩的食品。
6.调(佐)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佐)料的容器整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防尘。
7.刀、勺、铲、碗、盆、墩、筐、案板、水池子、抹布等用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用后洗净、消毒;蒸箱(锅)、合面机、压面机、面杖,用后洗刷干净,物见本色,配菜盘有明显标志,不得盛放熟食。盛装米饭、馒头、面点等食品的筐箩、托盘应每日洗刷消毒一次。食品盖、盖布罩单要专用,定期清洗清毒,保持清洁,里外面有标志,各种用具容器物均做到定位存放。
8.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油、酱、果料、豆馅等原料。面点用禽蛋要先洗净消毒后方可使用。坚决不用变质散黄蛋或破损蛋。使用添加剂、强化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9.面肥(面引子)不得加入变质、发霉、有异味的剩面食,发面缸要定期洗刷,保持清洁、饼铛、面棍、油刷、油盆做到无油污、无残渣。
10.配制冷荤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切配时双手必须洗净、消毒、换专用工作服及鞋帽并戴口罩。
11.凉拌菜(黄瓜、西红柿、萝卜等)必须洗净消毒,可用次氯酸钠液或其它消毒药物等办法消毒后,才能食用。
(四)餐厅:
1.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暖气、空调机、桌椅等清洁整齐,无积土、无蝇、无鼠、无蟑螂、无小虫,并保持经常。
2.各种调料容器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酱油、醋每日更换。
3.接手桌整洁卫生,碗、盘、筷、勺、刀、叉、酒杯等餐具分类存放,清洁有序,容器防尘防蝇,筷子盒无积水、无异物、无霉斑,一次性使用的餐具应符合卫生标准。

4.消毒的餐巾、餐纸在专用台折叠,工作人员操作前洗净消毒双手。
5.上菜用的车、托盘清洁无污溃,小毛巾做到一用一消毒。
6.餐厅洗手池、洗碗、盘等池上、下水通畅无残渣,渣桶、地沟每餐一净。

二、个人卫生
1.从业人员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持有健康证明才能上岗,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录用,要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2.炊事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好清洁的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整齐。工作前,便后要洗净双手,不得穿工作服上厕所,不得留长指甲、涂染指甲、不得光脚、赤臂操作。
3.不得面对食品说话、咳嗽、打喷嚏,操作间不准吸烟。
4.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仪容美观大方。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政办〔2002〕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方便企业,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暂行办法

  为加快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营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登记并联审批的范围
申请人在本省境内申请登记设立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或申请企业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前置审批的项目,均纳入并联审批。

二、并联审批的程序
企业登记的并联审批程序是“工商受理、转递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一)工商受理
申请人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其经营活动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专项审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受理。
(二)转递相关
申请人申请的内容中含有需其他部门前置审批项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心窗口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传、网络、递送等方式,将申请人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告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中心窗口),同时抄告中心管理机构。
(三)并联审批
凡法律、法规赋予或上级职能部门授权前置审批职能的部门均为并联审批部门。
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中心窗口)接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心窗口转递的申请人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心窗口。
(四)限时办结
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中心窗口)在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心窗口转递的申请人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应及时请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专项资料,在7个工作日或承诺时限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心窗口。对表示同意的专项审批,应尽快发给申请人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对表示不同意的意见,应将具体意见和理由抄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心窗口统一答复申请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表示同意的意见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经营项目予以核准。
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因特殊情况在限期内不能完成审批的,应向政务中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说明。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务求实效
(一)建立企业登记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企业登记并联审批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召集。联席会议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事项,报同级政府协调解决。
(二)各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全力支持企业登记并联审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企业登记专项审批和核准工作;要公示审批和核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在企业登记并联审批过程中,涉及上级行政审批部门的专项审批,由有关单位按照职权及其隶属关系,上报具有审批权的上级行政部门审批。省、市级行政审批部门,收到下级行政审批部门报送的审批项目,均应在7个工作日或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即时告知下级部门。
(四)加强对并联审批行为的行政监督。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企业登记并联审批情况进行监督,定期通报情况,提出督办意见。申请人发现行政审批中有不正之风或违背承诺现象,可向有关投诉中心投诉。
省监察厅投诉中心电话:0551-2609110,2608802;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551-2866663;省工商局投诉电话:0551-4675086。
(五)加强对后置审批项目的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后置专项审批项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告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或承诺时限内为企业办理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不同意办理的,应及时抄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心窗口,核销该企业的专项经营项目;年检时有关企业的专项经营项目既未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又未办理核销手续的,不予通过年检。
四、实施步骤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省级有关行政审批机关从9月1日起正式实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由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运行衔接工作;各市原则上从10月1日起实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原则上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
本《办法》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媒体报道:十年磨一剑 建构法的价值论

检察日报2000年06月22日
       访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卓泽渊
          本报记者 晏向华
  对卓老师只有匆匆的一见,偏巧在此后不久就接到编辑部里刚刚
开辟的《法学英才》栏目的采访任务——第一个采访对象就是卓老师
。脑子里一时浮现出那天见卓老师的情景:他那天大概是为《检察日
报》三版“法苑抒臆”撰稿事宜而来,当时我正从机房忙乎回到编辑
部,见到一个学者模样的人正和部主任交谈。只听见卓老师说,我就
是特意来搞清你们对“法苑抒臆”的用稿要求。短短一句话,说明了
一个人诸多的特性。其一,他的谦逊儒雅,其二,他的一丝不苟,其
三,他的这种为小小的用稿要求而不辞劳苦的作风,说明了他之所以
为他——未过不惑之年即成就斐然的原因。在有关他的基本资料里,
我们看到这样一些信息: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中国法理
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翻开他的履历,可以看到法学青年学者的典型历程:中学毕业后
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做学问,搞教学,与此同
时还不停地深造,读了硕士读博士。他大概要算是我国高校中“纯科
班”出身的学者型领导的典型代表了,也是我国名牌大学最年轻的校
级领导之一。
  他以一种理性的眼光审视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在我国越来越趋完
善的法治环境里,以一个法学家的社会责任感,时时检阅着我国法治
进程中若干可以引起我们深思的东西。这可以从他新近写的几篇文章
里充分体现出来。在《检察院:两把剑》一文里,他从我国检察机关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司法人员和普通民众中的接受程度,谈到我国的
法治进程。从某法院院长把所有经他签发死刑命令的名单列出,不时
翻阅他们的档案,生怕酿就错案这一细节,传导着一个司法工作者的
良心和职责。字字珠玑,从卓老师深入浅出的法学随笔中,我们又何
尝不能领会出他作为一个法学工作者的良知与使命呢!
  卓老师主攻的方向是法理学,在这一领域里,他对既有的法学基
础理论教学与教材体系进行了重大变革。从多年的法理学教学实践中,
他感到我国的法学基础理论教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传统的法理学课
程设在大学一年级,在学生们还没有充分领会到法律精髓的时候对其
进行深奥的法理学教育,违反了人们的认识规律。这一点我作为法科
学生出身的记者,是深有体会的。一年级我最头疼的就是法理学的学
习了,只能是死记硬背一些不甚了了的名词和原理。卓老师充分研究
了欧美国家的法理学教育,在借鉴我国解放前及台湾地区将法理学分
为《法学绪论》和《法理学》教学模式的基础上,与同事们一道在国
内率先将传统的法学基础理论体系“一分为二”,分别为《法学导论》
和《法理学》两门课程。前者是对一年级法科学生的入门指导,后者
则是对法律知识框架已基本形成的高年级学生的法学理论的深化。这
种有步骤的教学,深得法律同行们的肯定。
  当然,在法理学领域,卓老师还有其他引人注目的成果:参加了
国家重点项目的研究课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问题研究》、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体制改革过程中民族区域自治法制问题研究》,
著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新探》、《法的价值论》、《中国法治的过去
与未来》等。其中,卓老师对“法律价值”的研究“情有独钟”。他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