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家诚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03:25:54 浏览: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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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家诚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网上卖家诚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推动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在社会公众中形成诚信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和卖家的合法权益,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推出对网上卖家进行诚信承诺登记。
诚信承诺登记内容包括网上卖家的身份、历史交易行为、诚信承诺等内容。协会对网上卖家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向社会公布,起到示范推广的作用。对于网上诚信承诺登记的卖家,协会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一、网上卖家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表;
2、网上卖家的身份证复印件;
3、网上卖家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网上卖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若网上卖家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规定需要经营许可证的,需提供相应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管理
1、诚信承诺登记的网上卖家接受协会的日常监督管理;
2、诚信承诺登记的网上卖家同意协会对外进行披露其信用状况,在协会网站上设立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专区;
3、出现消费者投诉时,诚信承诺登记的网上卖家愿意接受上海市电子商务投诉服务中心的调解及裁决,并受其约束,对发生较严重问题的卖家则注销其登记资格;
4、协会对诚信承诺登记的网上卖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业内动态信息,组织卖家进行交流活动。
5、协会定期对诚信服务表现突出的网上卖家向社会公开,推出网上推荐卖家。
三、特别事项
1、协会对网上卖家提供的登记材料,就卖家公开特别申明部分,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2、协会对网上卖家提供的登记材料,一概不予退还;
3、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收取管理费200元/年;
4、本登记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所有。
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2004年12月15日
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步骤
1、网上卖家到协会网站上下载网上诚信承诺登记表,填妥后将表格和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寄至协会;
2、经协会初审后,通知卖家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协会进行复审;
3、复审合格后,协会正式向卖家颁发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证。
协会地址:上海市长宁路1027号兆丰广场1008室 邮政编码:200050
点击下载:《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表》
http://www.sh-ec.org.cn/upload/041215网上卖家诚信承诺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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